欢迎您访问北京弘嘉律师事务所官网!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服务热线:
13810150199
首页
首页
关于弘嘉
关于弘嘉
弘嘉英才
弘嘉英才
服务领域
服务领域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招贤纳士
招贤纳士
弘嘉学苑
弘嘉学苑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hongjia school
弘嘉学苑
学术大观
学术大观
案例解析
案例解析
法规搜索
法规搜索
弘嘉课堂
弘嘉课堂
遗嘱:“我也有些小个性。“——遗嘱说文(二)
我国《继承法》中规定了遗嘱订立的一些法定形式,但在实际适用过程中,并不存在百花齐放的状态,因而遗嘱纠纷的一些特点也比较简练、集中。下面我们来谈谈遗嘱纠纷的“小个性”。
MORE
2023/08
从瑞典撒泼及国内高铁火车 霸座事件看国内契约精神和执法权的缺失
道德的提升与法律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是不相矛盾的。不能将依法享有和行使法律权利用道德来评价。契约精神和规则意识的缺失导致上述事件成为必然。就象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乘客在飞机上不遵守乘务员要求,乱占坐位,偷开手机,购票购物插队,上公交车插队,开车上占用应急车道,随意插队,将车辆停放在自行车道、人行车道等行为都将是必然的事!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来保证人们遵守规则,最后才能降低管理成本。如果没有强制力来保障规则的执行,必将导致该类行为的盛行,只能培养人们的投机意识,增加社会的管理成本!希望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MORE
2023/08
一生血汗积财誉,何故传承演惆怅 遗嘱说文(一)
“家和万事兴”,这句吉祥而带有期望的话在延续了数千载东方文明的大陆上,对于每个人、每个家族和世界上所有华夏子孙而言是再熟悉不过的名谚,很多家庭都会把这几个字悬挂在家里正厅或是书房中。文以知性、词以明理、句以宣德。
MORE
2023/08
继承人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主要有五种情况:(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MORE
2023/01
信托财产能否被强制执行(1)
随着中国高净值人群规模的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家意识到家族财富保障与传承的重要性,这些企业家一般会采取设立信托的传承模式,通过利用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的制度优势,达到隔离财富风险与传承的目标。
MORE
2019/08
你了解律师函吗?
法律是实践的艺术,专业的,才是合适的。弘嘉——守护您的法律专家!
MORE
2019/08
1
2
3
4
5
6
7
8
第 7 页/共 8 页
服务领域
主任团队
房产继承部
刑事法律事务
财税筹划
医疗医美
仲裁调解
见证法律事务
俄罗斯法律事务
再审重审
房产法律服务
仲裁判决执行
公司法律事务部
遗嘱继承法律事务
婚姻家事法律
劳动及人力资源
知识产权
民商法律事务一部
金融法律事务部
民商事法律事务二部
民商法律事务三部
弘嘉学苑
学术大观
案例解析
法规搜索
弘嘉课堂
新闻中心
弘嘉时事
焦点热闻
24小时全国服务热线
13810150199
在线客服
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Copyright ©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u/3944664859
京ICP备06030100号-4
网站建设
:
博乐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