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北京弘嘉律师事务所官网!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服务热线: 13810150199
hongjia school
弘嘉学苑
共聚一堂,畅谈新法
发布时间:2018-07-06  发布者: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事务所 | 弘嘉律所

背景: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无疑加重了企业的用人成本,对作为劳动密集型的零售企业更是如此。2008年零售企业如何面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值得探讨。《零售世界》杂志邀请零售企业、供应商代表、业内专家、资深律师代表共聚一堂,畅谈新法。
  2008年1月12日下午,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应主办方“《零售世界》杂志社、华普超市”的邀请,参加在“华普超市四楼会议室”举办的“零售企业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座谈会”,并现场为与会嘉宾对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了解读。到会嘉宾有:
  1.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信息部主任—杨青松;2.国富经济研究院高级咨询师—蔡春香;3.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洪涛;4.华普产业集团副总裁—李晶;5.华普超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海斌;6.巨合资讯总编辑—高景远 7.巨合资讯运营咨询总监—李国宏;8.巨合资讯编辑部主任—吴娟;9.巨合资讯高级编辑—孙和   还有“北京超市发有限公司”、“金源新燕莎”、“麻辣诱惑”等零售企业均派人力资源主管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一、《劳动合同法》审议通过的前前后后;
二、《劳动合同法》相对《劳动法》有八大变化;
1、变化一:劳动合同形式要求书面化;2、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被细化;3、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有了明确规定;4、劳动者主动辞职可能获得经济补偿;5、被违法辞退 可获得更多赔偿;6、劳动合同期限长期化;7、明确并细化了“劳务派遣”的规定;8、劳动者一般情况下的“跳槽”无需再支付违约金;
三、部分企业对《劳动合同法》中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误读以及如何来应对新《劳动合同法》带来的人力成本增长的压力等。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和图片由注册会员自行发布提供,该发布会员负责信息和图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钱眼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4小时全国服务热线
13810150199
在线客服
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Copyright ©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u/3944664859 京ICP备06030100号-4  网站建设: 博乐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