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包头王永明涉黑案开庭过程中风起云涌!律师届包括一些学者纷纷发文表自己的看法。但以公检法为主的体制内人士大都认为律师们小题大做,律师的辩护手段是奇技淫巧。屁股决定嘴巴,站在各自的立场上发表不同的意见也很正常。
但是,如果认为律师对于程序的抗争是小题大做,是奇技淫巧,那就说明你的意识还是停留在威权时代的官本位思想上。一个连程序公正都不能保证的法庭,又怎么能企望它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判!
王永明案我们没有看卷亦未旁听,不好置喙。但是因有多位律师朋友参与其中,我们每天都在关注着包头王永明涉黑案。从公开的信息发现,本案,先是包头看守所副所长发微信漫骂律师,后是一波三折的庭审故事(事故)。开庭期间,押解路上,竟会发生男法警打女被告人的事件,但法庭至今不予处理。庭审中充斥着法警 “不许说话、不许说话、不许说话……”的吼声,不懂规矩的指责。把学者律师徐昕教授气得在法庭上手捂胸口,说想退出包头案,“再干下去,可能会被气死”。然后法庭又拒绝两位律师代理,接着曝出检察官索贿30万,今天又传来惊人消息,14名外地律师全部解除代理,原因是法庭驳回律师要求涉嫌索贿的检察官回避的请求。法警甚至连防爆盾都举来了,这是在对抗律师吗?!你以为你对抗的只是律师,其实你对抗的是中国的法治。司法机关自奴隶社会开始就有了,而律师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产物。有了律师不一定就有了法治,但是没有律师,一定没有法治。
无罪推定原则早已被抛之九霄云外,在大三长会议在审查起诉时就已经把事实进行了确定。面对这样的法庭,律师的抗争基本改变不了什么,但是,不抗争,对不起律师这个职业和称呼。如果真的认为律师辩护制度没有什么用,那就直接废止得了,否则,就让它发挥点作用吧,不要只是个摆设。
律师兴则法治兴,此言不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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