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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的人没听过,什么叫后位继承?
发布时间:2022-08-19  发布者:  关键词:
>>>后位继承也称次位继承或替代继承,是指因遗嘱中所规定的某种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来,由某遗嘱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又移转给其他继承人承受的继承制度。
>>>举例说一下,“在我过世后XX号房屋归我爱人所有,爱人过世后XX房屋归我的子女所有”,或“我去世后XXX号房屋先归妹妹所有,希望我的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以后妹妹将XXX号房屋交还我的孩子”。含有此种表述方式的遗嘱被称之为“后位遗嘱”,先继承的叫先位继承人,再继承的叫后位继承人。
 
>>>目前我国相关继承法条尚未明确设立后位继承制度,后位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的形式要件且不违反法律、公序良俗的情况下该遗嘱应为有效。
 
>>>后位继承制度的优势:
>>>1.有利于缓解后老伴与直系血亲之间的利益冲突
>>>再婚老人很多,大都有自己的子女,老人通常感念后老伴的照顾,希望自己过世后,老伴也可以安度晚年。但同时又不希望自己的大宗财产,最终落入再婚配偶的子女手中,希望财产最终还是能让自己的子女继承。
 
>>>2.有利于缓解遗产利用效率与财产传承之间的矛盾
>>>对于一些企业家来说,意想的继承人在企业家死亡时,很有可能还不具备管理其财富的能力,就算指定相应的遗产由该继承人继承,也可能面临无法真正驾驭的风险。将已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人指定为前位继承人,待意向的继承人满足一定条件时再继承其遗产,更有利于财富的传承。
 
>>>3.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及未出生胎儿的财产权益
>>>遗产直接由未成年人继承时,该部分财产实际会由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控制,此时该未成年人亦不具备充分的维护自己财产权益的能力。对于未出生胎儿来说更是如此。
>>>故在遗嘱中先指定可托付的人为前位继承人,待未成年人或未出生胎儿成年之时作为后位继承人继承财产,更有利于维护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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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无小事,设立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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