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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赴新加坡见证《新加坡调解公约》签署
发布时间:2019-08-16  发布者:观澜君  关键词:


近日,新加坡律政部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联合举办的《新加坡调解公约》国际会议和公约签字仪式在新加坡举行。


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会长翟晶敏、副会长张温泉,促进会外事办副主任张超英,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超峰博士,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起淮、北京市易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池英华、北京市君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继泉、北京市中拓律师事务所主任脱育红、北京市泽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东等一行9人参加了公约签署大会。

中国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作为中国政府全权代表在该公约上签字


受中国外交部部长王毅委托,中国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作为中国政府全权代表在该公约上签字。近70个国家的代表出席《新加坡调解公约》签约仪式。包括中国、美国、印度、新加坡、马来西亚、白俄罗斯、韩国、以色列、哈萨克斯坦、乌克兰等46国代表签署该公约,成为首批缔约国。来自世界各地的700余名政府官员、法官、律师、争议解决机构成员、调解组织成员和专家学者等共同见证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签约仪式并参加大会。



公约签署仪式后举行了研讨,12名来自不同国家的知名法官、教授、律师和企业代表在大会研讨阶段发表了演讲。


研讨会分为三个阶段,主题分别为:“世界演变中的多边关系、国际合作与法治”,“公约谈判过程”,“国际争议解决的未来”。国际法院副院长薛捍勤在第一阶段发表了精彩演讲,强调第三方的调解须建立信心,当务之急是帮助发展中国家建立这方面的能力。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安娜女士致闭幕辞,对参与公约起草过程中的各个国家、机构和人员表达感谢。


促进会代表在会议期间与联合国国际法院副院长薛捍勤大法官等进行了交流。


《新加坡调解公约》了解一下



《新加坡调解公约》是首个在联合国框架下以新加坡命名的国际公约,其标识是一朵色彩鲜艳的胡姬花,象征各国齐聚“小红点”(新加坡别称)展开对话,其作用是有效应对国际贸易纠纷和商业争端,通过调解机制达成商业和解协议。


《新加坡调解公约》去年12月份由联合国大会通过。该公约须至少获得三个国家签署及核准才能生效,并且仅适用于商业和解协议。受《新加坡调解公约》约束的签署国必须执行在有关框架下达成的调解协议。连同国际仲裁协议《纽约公约》和《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在内,三项公约将构建起以调解、仲裁、诉讼为三大基石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框架。《新加坡调解公约》生效后,必将推动经国际调解产生的和解协议的跨境执行,成为国际调解的里程碑,也将给中国国际商事纠纷的解决带来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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