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 号: (2019)粤01民终10030号
案 由: 返还原物纠纷
裁判日期: 2019年11月05日
裁判结果 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将巨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的,属于无权处分,情人属于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本案丈夫已经去世,法院认为实践中,个人之间支付款项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包括借款、周转、往来款等,妻子女儿所举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其所主张的款项赠与的事实。即便被告缺席,也无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