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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防身逃脱术
发布时间:2019-07-22  发布者:梁禹霖  关键词:正当防卫|刑事责任|防卫过当

前言

时常感慨,我在研习法律的同时,是个爱好武术的人。近来南昌的悲剧另身边朋友纷纷有了保护自己的想法。但,我国法律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比较难以操作。(很多执业多年的律师仍然不知道如何把握限度)但我个人基本可以保证是正当防卫。既得益于多年法律学习,又得益于常年武术训练。防身一事,事关每个人。因此有好的技巧不能私藏,要分享出来。让更多朋友有办法,有手段,有能力进行正当防卫,在各种不法侵害中保证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总论

1、现状

鉴于我国刑法中对于正当防卫的具体规定。认定为防卫行为,需要满足四个条件:1.存在不法侵害2.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防卫3.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紧迫性)4.具有防卫意识(认为自己是防卫行为)

而在此基础上,要认定为正当防卫,还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否则是防卫过当。

五个条件中任何一个条件不符合,都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因此要实现正当防卫,必须是经过训练的人员,如专业武术、柔道,摔跤或者跑酷运动员,才有可能做到。但是我国的判决普遍认为,以上人员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比普通人有更大的杀伤力,因此事实上以上人员页很难认定正当防卫。

但是实际上,上述人员辛辛苦苦练出功夫来,能够发力,能够打过别人就不容易了。法律不应当对普通人有过高的要求。

2、原则

那么,在这个背景下,要如何保证自己是正当防卫呢?我总结了三个原则以及很多具体方法。

1远离危险源;我说的危险源,是指正在对你造成侵害的人或动物。不论是什么危险,远离是保证自己安全的第一办法。也是本文最核心内容——跑。具体来讲,就是有条件要跑,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跑。因为正当防卫的难以认定性,所以我们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紧急避险的形式。远离危险永远是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最好办法。而且由于是远离,绝对不会涉及到防卫过当。

2延长不法侵害存续时间;很多行为没有认定为防卫行为,都是由于法庭上认定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不论法学上如何认定不法侵害,我们作为被侵害人,尽量延长侵害“存续”时间,总是对我们行为认定正当防卫有利的。换言之,当你足够强大到制服侵害人是,要尽量用关节技巧锁住不法侵害人(一对一)。这样只要对方挣扎就是有不法侵害意图。不法侵害就存续,此时你的行为都是保证自己不受侵害。即正当防卫。

3尽最大可能利用环境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阻拦;曾经有个笑话,说成龙在家具城里是无敌的。虽是笑话,但是从侧面反映出环境影响的重要性。防身技巧不是搏击技巧,主要目的是保护自己而不是杀伤对方。因此出于防护自己的目的,可以尽可能利用环境给对方添麻烦。以达到让对方放弃施暴的目的。具体细节会在下文分论详细阐述。

分论:具体防身技巧

1.    游击与体能训练

出于远离危险源目的,我军游击战术无疑是最符合条件的战术模式。基于这个战术,体能是最主要的一环。因此最核心的防身技巧或者说防身途径,永远是体能训练,即跑步。你能跑多远,就能活多久!

2、创造逃脱条件

很多人说,我也想跑,但是被控制了跑不了。以下根据情况不同,列举一到两种逃脱办法。

被击倒时

例如南昌事件,具体的逃脱办法是,用一只脚勾住对方脚后跟,另一只脚向前踢同一只腿的膝盖处。在对方膝盖处形成反关节闭环,达到击倒对方,顺势逃脱的效果。

被抓住手腕时

没被抓住的手腕扣住被抓住的地方,扣死。被抓住的那只手向对方手臂外侧、肘关节外侧缠。反向挪步,整个身体重心下沉。此时对手已被擒拿。即使擒拿失败,亦可逃脱。

但是,如果您被上述办法擒拿,对方一条腿一定与您一条腿交叉。以交叉点为支点,以没被抓的手抓住对方交叉脚的脚踝,膝盖下跪。上述擒拿可解。

抓衣领

被抓反向手按住被抓处,另一只手由外向内经过对方抓您衣领那只手臂的手肘,以时针形式运动。此时在对方手臂处形成反关节闭环,可擒拿对方,至少衣领可解。

擒抱

躯干部位:

正面被擒抱:

方法一:手在下时双手抱于胸前,向下低头,对方双手滑出于颈后。

方法二:手在上,向下反抱对方双臂于根节处后,向上穿出于对方颈侧,双手一前一后,此时对方肘关节形成反关节闭环。双掌推对方脖子或身体转重心都可以解开擒抱。

反面被擒抱,转身变成正面擒抱,余下方法参考如上。

腰部被擒抱:

方法一:双手抓住对方双耳,右脚左移或者左脚右移,重心下沉,同时双手从平行变为上下(抱球形),回正。此时变成马步形对方擒拿或许可解。(成功率较低,但对对方伤害较小)

方法二:从上至下击打对方露出的后脑。(伤害很大,容易造成对方重伤,情急之下才可以使用)

方法三:双手向下缠绕于对方脖子处形成窒息闭环。待到对方难受,擒抱可解。(危险性大,但是成功率高)

腿部被抱住:参考腰部方法二、三

追砍行凶

首先,再次强调核心思路仍是逃脱,不建议非专业人士(看过本文不等于经过训练)与持刀、枪歹徒正面冲突。本文会讲到如何正面反抗,但是,不建议直接使用。此外,正面反抗的技术建议实践过才能使用,否则是用生命开玩笑(换言之,笔者目的在于: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读者可以提升一些生还概率)。

一,      制造障碍、利用环境

利于逃跑者的环境如闹市区,上楼梯,上坡,杂物较多的地点等。具体操作如:闹市区,借助周围行人阻拦危险源。杂物多可以借助杂物,必要时拉倒货架等手段很有效。有柱子的地方可以绕。因此尽可能与危险源保持实物阻隔比较实用。

必要时外套可以脱掉向危险源面部扔遮挡视线。(身手较好的甚至可以趁此机会夺刀,不建议未经训练的普通人尝试。)另外套脱掉缠于手臂处可增加一层防御,可略微防御匕首累劈砍,但无法抵挡穿刺。

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如商场一般有灭火器,灭火器的喷雾可以用来喷向危险源面部。总之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二,      除外物之外的防卫手段

一般来说,用腿的防身效果高于手。因为腿比手长,将腿与身体呈九十度踹向对方,大概率阻止对手拳头与短刀攻击。此外,如果不得不反击,推荐攻击腰部以下,尤其推荐膝盖部位。此位置损坏可直接使对方丧失行动能力,进而无法对你施加不法侵害。并且最多造成轻伤。

特别不推荐拳击散打空手道等攻击模式和习惯,因为太容易认定为故意伤害。(法庭对武林高手并无优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延长不法侵害存续时间(主要面向实战高手)

前文说过,实务中大量伤害案件的认定,是基于认定不法侵害停止。比如昆山的龙哥案,刀被夺下,有些地区法院就认定不法侵害停止了。本文无意争辩不法侵害是否停止,只是提供可能延长不法侵害存续时间的办法,有助于提高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本部分,对双方均空手或练过相关技巧的朋友尤为适用

方法一:逃跑,只要对方一直紧追不舍,不法侵害一直存续。

方法二:擒拿缠抱与摔跤柔道技术。此类技术双方都抓住对方某部分或是衣服、或是身体。双方角力过程中,不法侵害必然存续。将对方摔倒在地之后,用柔术的办法将对方锁在地面上,则全程是正当防卫。以上条件下,符合正当防卫的所有成立条件。

在此过程中,注意将对方摔在地面时,不要增加力量拍击(柔道的习惯)否则与地面震荡之下容易将对方重伤。压制过程中要讲明,警察来了就松开。如果还要反抗,则对方大概率为不法分子(不敢见警察),反抗行为均可视为不法侵害,因此造成对方身体伤害,不负刑事责任。

至于相关擒拿摔跤技巧,不在本次文章分享范围之内。

结语

笔者在此衷心祝愿读者终其一生都不会遇上类似于南昌案件的悲剧。但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本文的宗旨,笔者的目的,就是在现行法律规则下,尽可能将保护自己的知识传授给读者们。尽最大可能,提高读者们在不法侵害下的存活率。让读者们的防卫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可能性尽可能提高。也希望各位读者增强体能训练,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祝各位身体健康!一生平安!

如果对有些情况不明确,可以反馈给笔者,笔者会抽时间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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