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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的重要性(一)
发布时间:2021-03-17  发布者:高宝鸣  关键词:遗嘱,继承,立遗嘱,继承权

  《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从2001年2100年,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1年到2020年是快速老龄化阶段。这一阶段,中国将平均每年新增596万老年人口,年均增长速度达到3.28%,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其中,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067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2.37%。

人口老龄化必将带来一些新的矛盾和压力,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出新的挑战:
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的压力巨大;

    老人去世后遗产分配也逐步被人重视,在巨大的财产面前,人的自私属性占领主意识,遗产继承纠纷比比皆是,设立遗嘱是解决遗产继承纠纷的很好方案,生前把财产安排好,不给后人找麻烦。

    很多人都听说过侯耀文遗产案,2007年6月23日,侯耀文先生因突发心脏病猝然离世,由于生前并未订立遗嘱,致使家人因财产分配问题产生分歧。

    2009年2月17日,侯耀文先生的长女侯瓒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依法分割其父名下财产。至2010年8月20日,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才结案。

    老人的去世,给家人朋友带来巨大的痛苦,在巨额财产面前让亲人不亲,多要财产伤家人,少要财产伤自己,财产分配不妥,亲情给财产让步。

    昨日的兄弟姐妹,今日对簿公堂,遗嘱的缺失,造成亲人对财产的纷争,让亲人不在亲近。

    从法律的角度看 ,造成这一悲剧的根本原因有三个原因:
第一、没有遗嘱意识。大多数认为立遗嘱是快要死的人要做的事,自己很健康,很忌讳遗嘱这个词汇。如果侯耀文订立了遗嘱,对自己的后事进行了安排,也许这一切就不会发生了。
第二、继承法与传统观念的冲突。我国继承法并不承认兄弟姐妹等亲属在处理家庭事务上的法律地位,因此造成了侯耀华认为,由自己处理弟弟的后事责无旁贷,理所应当。

第三、没有平和豁达的生死观。大多数人,哪怕是侯耀文这么严谨和理智的人,仍然无法面对自己的生老病死,无法正视自己死亡。人本身就是一个从生到死的过程,一份遗嘱就会让我们死亡吗?显然这个不能,但是另一份有效的遗嘱,却可以在我们离世后,给我们亲人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让先者早日入土为安,何乐而不为呢?
 

(配图自网络,如侵权望告知,必火速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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